2016年11月9日 星期三

獲贈肺部者患癌風險相對高

威爾斯親王醫院發現死者腎髒有初期惡性腫瘤時,已經將心髒及雙肺分別捐贈給兩位受助者。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陳亮祖昨日接受《成報》訪問時表示,癌細胞有可能轉移到肺及心髒,「獲贈肺部的受助者的風險比獲贈心髒者高」,但總體而言,兩位受助者在移植後患上癌症的風險較低。

感染癌細胞的機會極微

陳亮祖表示,如果人體內出現癌細胞,癌細胞會在體內不斷游走轉移,未必能在器官內落地生根。整體來說,他認為兩位受助者接受器官移植後,感染癌細胞的機會都是極微。「如果說相對上,腎的癌細胞極少轉移到心髒,所以獲贈心髒病人的風險相對較低。相比起心,癌細胞較多在肺部落地生根,如果患病初期,便有機會未檢驗到出來,故獲贈肺部的受助者的風險相對較高。」

陳亮祖又指出,撇除今次有可能接受移植了有問題的器官,就算接受沒有問題的器官,獲贈器官的人都要服用抗排斥藥,期間他們的抵抗力會較低,免疫系統受壓,無法殺滅剛形成的癌細胞。他形容剛接受器官移植的人是「癌症高危分子,但到時可能不是肺癌、腎癌,而是其他癌症,如淋巴癌」。

無暇檢驗是否有腫瘤

談及有器官移植前,一般程序會否檢測該器官有沒有腫瘤,陳亮祖坦言醫護人員不會檢驗器官有沒有腫瘤。他解釋:「一般器官移植都是十萬火急的情況,找到一個都已經是萬幸,未必有時間去查看器官有沒有腫瘤,最主要都是看受助者血型等情況,看看適不適合器官移植,評估移植後會不會被他的免疫系統攻擊。」

而香港移植學會前會長周嘉歡表示,如果器官有腫瘤未必不能移植。她表示外國有一些較進取的醫院,有時會在移植器官之前,先切除留在器官的腫瘤,然後再進行移植手術。













參考資料: www.singpao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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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向自己的腫瘤科專科醫生查詢,而不應單倚賴以上提供的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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