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

新藥註冊改程序周三二讀

不少癌症病人都面對化療藥物抗藥性問題,雖然癌症新藥發展日新月異,不過即使獲權威組織認可藥物,要引入香港仍然要過五關斬六將,包括需要先於立會上審議才可注冊。食衛局擔心若立會積存大量其他審議工作,新藥註冊的審議進度或受影響,政府就此建議將藥物註冊程序改以「先訂立、後審議」處理,本周三立法會大會上回覆二讀辯論。
病人組織憂立會拉布

根據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》,所有新藥如需引入本港,都必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,如藥劑製品涉及新的西藥成分,則須由管理局提交立法會審議,通過後才可註冊及准許在本港銷售。

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陳亮祖(見圖) 表示,雖然現時的抗癌藥物愈來愈多,不過每個病人對藥物的反應不一,即使有效亦有機會出現抗藥性,有效時間介乎數個月至三年不等,故此需要引入新藥供病人新的治療選擇。據他了解,現時醫學界針對乳癌、腸癌及肺癌都已經有新的藥物,而且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認可超過一年,不過本港仍然未通過注冊。

病人組織癌症資訊網主席吳偉麟表示,擔心受立法會早前拉布活動影響,多項討論議程堆積,超過十隻新藥於衛生署批出後,仍然未於立法會上審批,他就此去信全體立法會議員表達關注事件。

立法會衛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回應表示,有關新藥的表決於立法會大會進行,與最近的財委會拉布活動無關,而上次的大會拉布已經是去年的財政預算案,當時如有議程未完成,就會加開會議。

衛生署沒有回應現時是否有新藥堆積,政府已在去年三月提交予立法會的修訂條例草案中,建議以「先訂立、後審議」的程序註冊新藥。有關條例草案可於本周三恢復二讀辯論並通過,可讓新的西藥藥劑製品盡快獲得註冊。

陳亮祖 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







參考資料:明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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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向自己的腫瘤科專科醫生查詢,而不應單倚賴以上提供的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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