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人組織憂立會拉布
根據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》,所有新藥如需引入本港,都必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,如藥劑製品涉及新的西藥成分,則須由管理局提交立法會審議,通過後才可註冊及准許在本港銷售。
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陳亮祖(見圖) 表示,雖然現時的抗癌藥物愈來愈多,不過每個病人對藥物的反應不一,即使有效亦有機會出現抗藥性,有效時間介乎數個月至三年不等,故此需要引入新藥供病人新的治療選擇。據他了解,現時醫學界針對乳癌、腸癌及肺癌都已經有新的藥物,而且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認可超過一年,不過本港仍然未通過注冊。
病人組織癌症資訊網主席吳偉麟表示,擔心受立法會早前拉布活動影響,多項討論議程堆積,超過十隻新藥於衛生署批出後,仍然未於立法會上審批,他就此去信全體立法會議員表達關注事件。
立法會衛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回應表示,有關新藥的表決於立法會大會進行,與最近的財委會拉布活動無關,而上次的大會拉布已經是去年的財政預算案,當時如有議程未完成,就會加開會議。
衛生署沒有回應現時是否有新藥堆積,政府已在去年三月提交予立法會的修訂條例草案中,建議以「先訂立、後審議」的程序註冊新藥。有關條例草案可於本周三恢復二讀辯論並通過,可讓新的西藥藥劑製品盡快獲得註冊。
陳亮祖 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
參考資料:明報
以上所提供的資訊僅作為教育及參考用途,如果你有任何醫療問題,
應向自己的腫瘤科專科醫生查詢,而不應單倚賴以上提供的資料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